厦门大学2014年考研招生简章



2022年 11月 30日 0 作者 gong2022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有思明校区、漳州校区和翔安校区共三个校区,校园依山傍海,风景秀丽,已成为公认的环境最优美的中国大学校园之一。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2014年在国家财政拨款的基础上,我校将统筹资源,优化配置,建立起更加科学和人性化的研究生奖学金制度。同时,我校将继续以“三助”岗位(助教、助管、助研)等多种形式对研究生进行奖励和资助。

经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于2

014年招收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我校将继续给予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完全相同的奖学金待遇。同时,2014年我校仍有部分专业学位硕士只招收在职考生(具体招生专业请详见《厦门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在职专业学位硕士不享受奖助学金。

  一、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共有228个学术型硕士专业,3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招收硕士研究生3500名左右(含统考生、推免生和专项计划考生)。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本年度继续优化调整硕士研究生学科结构,进一步扩大专业学位招生计划,递减学术型招生计划。各院系的招生计划根据各单位的学科、导师、科研、就业和生源情况确定。我校各院系2014年的硕士招生计划请详见我办在网上公布的《厦门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该计划仅供各位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生源状况、考生上线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二、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制2—3年。在校年限2—5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

  三、报考条件

(一)接受推免生的条件

申请我校学术型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1.对申请我校文科类各专业的推免生毕业院校的要求: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211工程”、“985工程”高校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所在专业为全国重点学科或者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简称“基地班”)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申请资格。艺术学院各专业和体育部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对申请我校理、工、医类各专业的硕士推免生毕业院校的要求:具有推免资格院校的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申请资格。

2.成绩要求: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

3.外语水平要求: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者。各理工医类专业、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可适当放宽;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获得

推荐免试资格者,经三名以上相关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申请我校学术型专业的考生须具备学术型推免资格;申请我校专业学位的考生具备学术型推免资格或专业学位推免资格均可。

(2)接受外校推免生的办法详见我校招生办网页《厦门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址:http://zsb.xmu.edu.cn)。

(3)外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的时间为:9月1日——9月20日,报名网址:http://zsb.xmu.edu.cn

(二)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相关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①已修过6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②提供CET、GMAT、TOEFL、GRE、PETS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①已修过6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②提供CET、GMAT、TOEFL、GRE、PETS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学

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教育管理,以及税务、金融、国际商务和社会工作(在职方向)专业学位均只招收在职考生。如果被录取,考生的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学校不安排住宿。报考以上在职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税务硕士、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和社会工作硕士(在职方向)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