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临床医学专业(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23年 1月 2日 0 作者 gong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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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专业(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专业代码:105100)

一、培养目标

1、培养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和专业素质的临床医师。

2、掌握坚实的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临床分析和实践能力,以及良好的表达能力与医患沟通能力。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工作。达到国家卫计委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及本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临床工作水平或高年资住院医师水平。

3、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并具有一定的临床科研能力和临床教学能力。

4、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和较好的外语交流能力。

二、研究方向

本学科共设置下列26个研究方向:

主要包括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全科学、神经外科学、心胸外科学、泌尿外科学、骨科学、儿外科学、放射科学、超声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放射肿瘤学、康复医学、麻醉学、急诊医学、临床病理学、核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全科。

三、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为3年。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培养要求者可以延期学习年限一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本专业课程设置包括公共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补修课和实践环节。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应修总学分25学分(具体课程设置见附表1)。其中

1、公共课程:6学分。

2、专业必修课程:10学分。

3、专业选修课程:至少选修3学分。

3、补修课:以或跨学科、专业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必须补修该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3门。随本科生修读考核,只记成绩,不计学分。

4、实践环节:实践课为必修课,主要是校外实践(临床能力训练),6学分。

公共课程及专业必修课程成绩以75分为合格,≥75分可计学分。其它课程以60分为合格,≥60分可计学分。硕士生应在入学3个学期内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分。

五、实践环节(临床能力训练和考核)

临床医学硕士实践环节主要以临床能力训练为主。具体要求如下

1、临床能力训练

以提高临床实践能力为主。应在国家或湖北省卫计委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临床轮转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进行,实际培训时间应不少于33个月,达到各专业 培训细则的要求。通过临床能力训练,掌握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基本诊断、治疗技术、本学科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及处理方法等。学会门急诊处理、危重病人抢救、病历书写等临床技能,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和高尚的医德。

硕士生培训期间要认真填写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或通过网络平台填写培训相关信息。严格进行临床轮转,采取在本专业范围内各三级学科(专业)科室及其他相关科室轮转的形式进行,其中必选科室的轮转时间和可选科室的轮转时间要符合各专业规定要求,不得随意更改轮转科室和时间。 住院医师在临床科室轮转时,学习病种病例和临床操作技术的例数要达到各专业规定的基本要求和较高要求,若病例偏少或难度较大不能满足培训,应采取适宜培训方式给予弥补。参加临床学院的门、急诊工作。